組成方式: 1. 委員由校務會議就票選代表中選舉產生七人,任期二學年,連選得連任(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任期一年)。 2. 召集人由委員互選之。
委員任期: 1. 114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。 2. 學生委員任期為一年。
遞補說明:
1. 王哲夫委員擔任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委員,由晁瑞明委員遞補。 2. 晁瑞明委員擔任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委員,由王紹宇委員遞補。 3. 楊中玉委員擔任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,由黃貞芬委員遞補。 4. 賴彥璋委員辭校務考核委員會,由韓建遠委員遞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