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~115學年度校務考核委員會委員名單
組成方式:
1. 委員由校務會議就票選代表中選舉產生七人,任期二學年,連選得連任(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任期一年)。
2. 召集人由委員互選之。
委員任期:
1. 114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。
2. 學生委員任期為一年。
遞補說明:
1. 王哲夫委員擔任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委員,由晁瑞明委員遞補。
2. 晁瑞明委員擔任校園規劃及興建委員會委員,由王紹宇委員遞補。
3. 楊中玉委員擔任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,由黃貞芬委員遞補。
4. 許正興委員於114 年9 月18 日辭校務考核委員會委員,由李中生員遞補,任期為114 年9 月19 日至116 年7 月31 日止。
修訂日期:114.09.1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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